关于征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19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我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人选的通知》(桂教办〔2022〕208号)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具体要求及报名方式如下:
  一、征集条件要求
  (一)征集人员范围: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实验室安全一线管理人员等。
   (二)具有不少于4年的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具有较强责任心,身体健康,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较为充足的时间、精力完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二、征集方式
   请各部门组织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的老师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申请表》(见附件),部门签署意见后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0日前将纸质档交到实验教学与固定资产管理中心综合科501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yjxzx501@163.com。联系人:陈老师 0771-3224220。

 

实验教学与固定资产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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